牙齦移植術後注意事項
- 麻藥完全退除後,才可進食(麻藥依個人體質代謝所需時間不同,一般約2~3 小時)
- 術後"無須"冰敷與熱敷
- 術後7天內: 傷口會微微滲血,口水帶血絲及血味為正常現象、勿舔或吸允傷口、避免頻繁的漱口與吐口水、避免熱燙或刺激性食物(例如:硬食、酒、咖啡、汽水......),以“溫”的半流質食物為主
- 手術區臉部或頸部會出現瘀青及腫脹,於術後4~7天時會逐漸消退
- 術後7天內禁止吸煙、避免從事劇烈運動(如: 游泳、跑步) ,,以免造成傷口出血
- 術後7~14 天需回診拆線
- 清潔口腔時需輕輕漱口,刷牙時應避免拉扯傷口縫線,開刀處可用棉花棒沾水,輕輕擦拭。
- 若有藥物過敏史,需提前告知醫師,並依醫師指示服用消炎或止痛之藥物。若服用藥物後產生紅疹等過敏症狀,請停止服用並與診所聯繫
- 取牙齦之傷口(牙齦捐贈區)若有使用透明軟殼保護,術後7天內需全日佩戴,進食或刷牙時應取下不戴,並輕輕刷洗軟殼
- 恢復期間,若傷口出血量多,可用沾有乾淨水的紗布施壓於牙齦捐贈區,持續20分鐘。若出血狀況持續沒有改善,請與診所聯繫